2010年湖北省高中生化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佚名   时间:2009-12-16 9:34: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杨   人气: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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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组织和颁奖

  1.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对不重视化学实验的学生、偏科的学生,报名时要加以劝阻。根据湖北省中学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通知,省赛收取参赛费8.00元/人,国赛收取参赛费10.00元/人。经费按省要求分解使用,其中省赛、国赛各一半费用交省作省赛命题、制卷、国赛购买试卷和奖证、试卷分发、考场组织、巡视、阅卷、颁奖等项开支。省赛费用,各区按每人2.50元留作组织考务、阅卷等项开支;其余部分由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化学科作省赛颁奖、国赛考务、分发试卷交通费和交叉巡视旅差费、招待省巡视员等项开支。

  省赛由各区负责组织考务、阅卷等项工作,武汉市教科院化学科在各区阅卷的基础上抽取部分试卷经复查后统一颁发市奖证书(市奖证书待国赛完毕后统一发放,国家奖、省奖、市奖不重复);国赛由武汉市教科院化学科统一组织。

  按湖北省中学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规定,参加国赛学生的比例为省赛人数的7%。未取得国赛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国赛。

  对全面发展、成绩特优秀的个别特困生,各区可经武汉市教科院化学科向省竞赛委员会申请免费,但必须上报申请学生的家庭和学习成绩详细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经审批后方可免费参赛。

  2.各校于4月21日前,将参赛考生根据附表内容按年级(春季高一、高二)分开造册,到所在区交省赛报名费及名册;各区于4月24日前汇总所在本区报名情况,到武汉市教科院教研室化学科交省赛报名费及名册。各区于5月26日前到武汉市教科院教研室化学科交国赛报名费及报名册,国赛报名册根据附表统一格式在Excel中制成电子表格,分年级(春季高一、高二)造册,存盘并打印一份(备份)后一起交武汉市教科院教研室化学科。报名册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年级、辅导教师等,其中辅导教师和学生的姓名特别不能写错,学校一栏要填全称(如新洲一中不能简化为一中),学生、教师的姓名字与字之间不能空格。请各区按此文件精神作好工作安排。报名表格式可在“武汉化学教研网”下载“高中竞赛报名表”。

  3.监考、巡视、考试、评卷均与往年高中化学竞赛相同,市奖设奖办法按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最新规定执行。

  根据省竞赛委员会要求:国赛巡视,由省派巡视员送试卷到考点,各考点设主考(由当地教研员担任)一名、副主考(由考点学校的领导担任)一名。省派巡视员在考试前一小时将试卷交考点主考,主考、副主考必须验印启封,并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考试完毕,巡视员必须将考卷集中带走。国赛监考,老师穿插安排,高中化学教练不得参加监考,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考场。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监考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要仔细核对考生的“两证”。国赛考试,每个考场最多只能安排30名考生,监考教师必须如实填写实到人数,各市州参加国赛人数必须与报名人数一致。

  4.监考试卷一律不得用于考试,否则作废卷处理。按中国化学会要求,复印试卷用于考试为非法行为,违者后果自负。为了进一步规范竞赛活动,各区必须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武汉市教科院将按省有关学会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

  5.按湖北省中学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要求,国赛各地市州不设分考场,武汉市将严格按此要求执行。请新城区认真研究,作好工作安排,确保竞赛工作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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